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8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28 作者: 点击:[]

学校各单位:


2018年,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宣传理念,充分宣传学校特色和办学成果,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得到显著提升,为学校建设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涌现出了一批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发新闻宣传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党委宣传部决定,对2018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新闻宣传工作,有明确的宣传工作指导方针和实施方案,有一定经费保障。

2.组织健全。建有通讯员队伍,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新闻理论和业务学习。

3.管理规范。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规范,特色鲜明,有专人负责日常维护,有单位领导负责审核把关。网站栏目设置齐全、内容充实丰富,更新及时,年度新闻宣传类稿件更新率高。新媒体平台通过合法认证、及时备案、通过年审,栏目形式多样、话题新颖、互动性强,粉丝数量较多,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

4.宣传高效。新闻报道准确、及时、有效,稿件数量多、层次高。

5. 积极配合、主动完成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栏目内容和信息数据。因网络舆情消极应对或推诿、对学校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二、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1.理论素养高。热爱新闻宣传工作,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学习新闻理论。

2.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策划和撰写新闻的能力突出。新闻作品质量高,采用率高。

3. 推荐范围为全体教工和全体在册学生。

 

三、评选办法及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先进集体申报表”“宣传报道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2)。党委宣传部在参照参评条件的基础上,综合各申报单位网络新媒体建设、宣传报道工作量、典型经验与成绩情况评选出“先进集体”。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对评选年度内网络新媒体平台的发布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在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按照“一个平台一张表”的要求填写《网络新媒体年审自查表》《网络新媒体负责人承诺书》《网络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4、5)。

3.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新闻宣传人员,填报“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6)。申报先进集体或通过网络新媒体年审的单位,均可推荐1名教师和1名学生作为先进个人候选人。新闻中心郑航之声、影像工作室、新媒体工作室、大学生记者团成员等校媒记者,对学校官方媒体平台持续做出贡献者,由党委宣传部根据日常工作考核推荐,不占用所在单位推荐指标。

4.对获奖的先进集体及个人,均颁发证书和奖励。

5.机构改革变动的单位均以最新单位申报,以原单位新闻宣传工作量为基础进行材料填报。机关党委所属单位由机关党委统一申报。所有材料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公章,于3月18日之前,将纸质统计表和实证材料(各1式1份)交党委宣传部(综合楼548),电子版“单位名称”命名发至李绍巍OA便签。


附件:

1. 先进集体申报表

2. 宣传报道工作统计表

3. 网络新媒体年审自查表

4. 网络新媒体负责人承诺书

5. 网络新媒体基本信息汇总表

6. 先进个人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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