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不忘初心,立德树人”师德主题征文比赛和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5 作者: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不忘初心,立德树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202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不忘初心,立德树人”师德主题征文和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以“不忘初心,立德树人”为主题的师德征文和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大力弘扬广大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展现新时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师德主题征文活动相关要求

1.征文对象:全校教职工。

2.征文要求: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师德主题教育;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实际,反映现实,内容真实生动;篇幅在2000字左右,A4纸打印;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参赛资格;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征文格式参见附件)。

三、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相关要求

1.报送对象:师德师风建设成绩突出的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2.案例要求:案例要求真实、新颖、具可操作性、有借鉴价值,尤其要突出师德教育活动的创新性和有效性;字数3000-5000字,A4纸打印,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案例名称、参评单位及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具体格式参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本次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主题教育活动。

2.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教职工参加评选活动,按时提交作品。

3.对于在本次师德主题征文和师德建设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的优秀作品,学校将颁发证书并给予奖励。同时,将择优上报教育厅参加全省师德主题征文和师德建设优秀案例评选。

4.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将师德主题征文及师德建设优秀案例于6月7日前,将纸质稿(1份)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地点:综合楼548,电话:60632633),同时电子稿发送至黄智尾工作便签。

                                                                       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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