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教思政〔2017〕467号)精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树立和表彰师德先进典型,弘扬高尚师德,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据《郑州航院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及表彰办法》(校党〔2017〕66号),现就2018年度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和依据
遵循“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依据《郑州航院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及表彰办法》(校党〔2017〕66号)开展评选。
二、材料报送
各院部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郑州航院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及表彰办法》(校党〔2017〕66号)文件精神,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师生提名、综合考察、资格审查等程序,推荐候选人1-2名,填报《郑州航院师德先进个人和师德标兵评选推荐表》并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推荐表纸质版报送评选办公室(综合楼548,联系电话:6063263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黄智尾工作便签。
三、工作要求
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事实充分准确,评价客观公正,真正把品德高尚、有一定影响力的师德典型人物推选出来,使其为提高我校教职工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发挥引领作用。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与加强师德建设工作相结合,以评选推荐为契机,大力挖掘、宣传先进师德典型,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氛围。
党委宣传部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