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关于在全校党员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校党字〔2024〕27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现就抓实基层党组织党纪学习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4-7月
二、工作安排
1.抓好个人自学。党支部制定学习计划,组织党员通读精读研读《条例》全文,利用河南干部网络学院、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常态化开展自学。
2.开展集中学习交流。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以学习《条例》为主题,组织党员每月至少进行1次集中学习交流,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领学,每名党员结合思想、工作实际交流学习体会。时间可安排在每月下旬。
3.讲授专题党课。基层党组织书记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讲1次纪律党课。6月上旬前,二级党组织书记要面向本单位全体党员讲一次纪律党课,党支部书记为支部党员讲一次纪律党课。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组织要提升政治站位,加强领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对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督促党支部抓好落实。
2.坚持领导带头。校处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领学带学促学作用,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到所联系党支部参加1次学习交流。
3.注重工作实效。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要求,不折不扣、高质量完成规定动作,避免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效果。
各党支部制定的学习计划,报二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各二级党组织于每月底前将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报告报送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肖平,联系电话:61912620。
党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