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郑州航院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8 作者:党委宣传部 点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教思政〔2022〕2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推荐。

一、评选奖项

2021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和“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

二、申报名额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每个奖项申报名额不超过1人。其中,“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和“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由党委学工部负责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负责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

三、评选条件和标准(见附件1)

四、申报材料清单

1.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1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2.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1份,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培训情况证明,学工部门出具的所带学生违纪情况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重点是个人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1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1复印件1份。

4.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推荐表》一式1份。同时报送相关获奖、论文、课题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五、工作要求

1.评奖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方式。个人认真填写所申报奖项的推荐表(需加盖单位印章)并准备申报材料。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审核上报工作。

2.学校组织三个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推荐。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由党委宣传部组织评审推荐。请各单位于3月7日(星期一)下午5:30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并发送电子版至:xcb@zua.edu.cn,报送地点:东校区综合楼548室,联系人:代老师,电话:61912638。

(2)“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和“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审推荐。请各单位于3月7日(星期一)下午5:30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并发送电子版至:szk@zua.edu.cn,报送地点:东校区综合楼219室,联系人:王老师,电话:61912587。

(3)“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评审推荐。请各单位于3月7日(星期一)下午5:30前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并发送电子版至:zhuamyan@zua.edu.cn,报送地点:东校区07C513室,联系人:朱老师,电话:61912180。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

2.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

4.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推荐表

5.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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