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省高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选的通知》(豫思政〔2015〕36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15年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的评选奖项为“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3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3份,学校人事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培训情况证明,学工部门出具的所带学生违纪情况证明,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申报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须提交材料:《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推荐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个人先进事迹,重点是个人在教书育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事迹材料(限2000字)一式3份,相关获奖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 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奖评审办法》,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做好组织评选推荐工作。
2.“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辅导员” 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分别由宣传部、学工部和思政部负责评选推荐,推荐结果由宣传部审核后统一上报。
3.评选要求及申报表详见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信息网http://sz.haedu.gov.cn/2015/05/20/1432108194014.html。
4.申报者请于6月3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相关部门,同时申报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相关负责老师工作便签。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申报工作负责人:
党委宣传部 黄智尾 电话:60632633
党委学工部 车运景 电话:60632587
思政部 胡皖军 电话:60632180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思政部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