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全省教育系统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激发全校各单位宣传工作积极性,凝聚立德树人的强大精神力量,不断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决定在全校开展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作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全校各单位。
(二)先进个人:全校教职工。
(三)优秀作品:由我校师生创作的,并发布在校内或校外媒体的新闻报道、新闻评论、摄影、视频等各类新闻作品。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认真履行本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职责,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2.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准确报送本单位新闻(含摄影摄像作品)。
3.重视宣传舆论阵地建设,本单位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内容更新及时、维护良好。
4.具有较强的对外宣传意识,及时响应并联络媒体采访报道,积极展示本单位工作情况及成果。
(二)先进个人
1.积极参与新闻宣传工作,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创新能力。
2.在新闻宣传工作中有突出表现,作品质量高,反响好。
3.遵守新闻宣传纪律,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优秀作品
1.内容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较高的新闻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3.形式新颖、制作精良,具有较高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申报:各单位填写相应申报表,向党委宣传部提交。
(二)学校评选: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作品进行评审,并报学校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重视本次评选,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优秀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将纸质申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2月12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综合楼54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邓彦雯OA工作便签,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新闻宣传工作评选”。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名额为1人,推荐的优秀作品数量为1—2份,单件作品作者不超过3人。
(四)相关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
联系人:邓彦雯 联系电话:61912639
附件:1.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
2.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3.2024年度新闻宣传工作优秀作品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