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大学中路二号院居住区名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02 作者:宣传部 点击:[]

全校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民政局地名办的要求,新建居住区的名称要经其审批并备案,为此,现向全校师生开展大学中路二号院居住区名称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校友以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征集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三、名称要求

(一)契合学校建设和发展需要,反映广大师生员工长久以来遵循的价值追求,有潜移默化的思想启迪和文化引领作用。

(二)富有时代气息,健康、积极、向上,能够反映师生员工昂扬的精神风貌和学校的发展愿景,立意高远、富有特色。

(三)具有一定文化内涵,且风格与大学中路二号院居住区的建筑物、景色整体协调一致。

(四)根据《郑州市城镇住宅区及建筑物名称管理规定》及居住区命名惯例,有通用命名(简称通名)和自由命名两种。其中,通名由“修饰语+中心语”组成;现代式“中心语”有“花园”、“小区”、“公寓”、“广场”、“社区”等;传统式“中心语”有“城”、“苑”、“庭”、“郡”、“府”、“轩”、“居”等;“修饰词”一般采用地名、植物名、传统吉祥用语、时尚式用语等名称。自由命名可不受构词规则的限制。

小区、新村:适用于有较完善的生活配套服务设施的独立居民住宅区。其中郑州市区占地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

花园、花苑:适用于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生活舒适度较高的独立住宅区,占地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绿地率在35%以上。

(五)由于居住区名字不能与其它居住区名字重复,大学中路二号院居住区名字的前两个字为“郑航”,避免与其它居住区名称重复。例如:郑航家园、郑航文苑等等。

四、评审工作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征集的名称进行评审,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有关会议讨论确定。

五、征集方式

请各单位积极动员组织师生校友参与。参与活动者需注明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并填写郑州航院北校区名称征集表(见附件),发送到邮箱:dxlglbgs@zua.edu.cn

联系人:陈宁

联系方式:61912912,13838516594

附件:名称征集表

党委宣传部  航海路校区改造办公室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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